“我又没有仿造专利产品,只是购买使用难道也侵权?”面对侵权客户这样的疑问.
司法行政给予专利更多保护
“如今,大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,不少人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。”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高伟说,大部分侵权产品的使用者由于是在无意识情况下侵权,所以大多都接受调解并赔偿原告损失,“同时我们也建议侵权方能提供侵权产品的来源,这样对专利所有人也是一种保护和补偿,不少侵权方也愿意这么做,证明大家在了解法律法规后的态度还是积极的。”
但如何去追究这些仿冒专利产品的来源,不管是郑德春本人还是律师和法院,都提出了一个困难:取证。“生产这些的大多都是一些不正规的小作坊,不少还是在外地,凭我们自己想取证不是很容易。”郑德春说。记者也注意到,在郑德春起诉的28家企业里,目前还没有生产方,都是使用方。“这需要多部门进行配合。”司马刚说,有时在使用方处取证也会有一些困难。
“我们也会不定期展开专项执法行动,检查是否存在专利产品失效、销售仿冒专利产品、不规范标注等行为,来净化市场。”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表示,专利侵权的取证调查、通过专家来认定,这个过程确实需要多方支持,不少人现在都直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,“现在主动来找行政部门调解处理的很少,而由于人员限制等实际困难,我们的执法也比较被动。”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,如果遭遇侵权,可以及时拨打“12330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,主动联系行政部门来寻求帮助。
据了解,2010年度,西安中院依法审理了一大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,共计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25件,审结276件,收、结案数量约占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70%以上,市中院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大。另外,不仅是专利侵权,其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还呈现出“诉讼请求赔偿数额明显增高、涉外案件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上升、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均呈多样化趋势”几大特点,证明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意识不断在提升,但正如和郑德春一样很多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人所希望的,相关部门能联手多给他们一些保护和支持,使这些侵权事件在萌芽阶段就得到遏制。(中国专利信息网)
采购设备请认准专利号:仿冒必究! 皮带式自动磨板设备专利号:ZL201020258832.0 外观设计专利号:ZL201130222906.5 滚轮式自动磨板设备专利号:ZL201020258832.0 外观设计专利号:ZL201130263319.0 全自动退销钉机设备专利号:ZL201130222889.5 订购热线:13798307066 联系人:邓生
敬告:购买仿造专利产品,也属侵权行为!签定合同时请索取专利证书复印件,法律承诺书。 |